完善内部治理体系 提升依法自主办学能力

———学校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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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提出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 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 现代大学制度。随着这些要求的落实,国家进一 步加大了办学自主权的下放力度。自主用权不等 于随意用权,学校必须扎好制度笼子,依法办学。
  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加快了现代大学制 度的建设进度。经过五年努力,学校内部治理框架 基本构建完成,符合实际的制度体系初步完善,规 范办学、依章办事的局面已经形成。 修订学校“宪法” 大学章程是一所高校的“根本大法”,其治 理结构、规章制度都要以此为源出依据。
  学校向来重视制度体系建设,2008 年就在 全国高校中较早制定了大学章程,并于2009 年 自主发布实施。然而,随着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 的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形势的变化,章程的修改 工作就逐步提上了日程。2013 年初,学校启动章 程修订工作。2014 年7 月21 日,新章程正式发 布实施。与2009 年发布实施的章程不同,新章 程是2014 年由教育部第18 次部务会议审核通 过,并由教育部发布。这就意味着,学校办学自 主权由政府以政策的形式予以保障。
  新章程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要求秉承大夏 大学、光华大学等前身学校的优良传统,坚守办学 理想和校训规范。新章程体现了中国特色,明确实 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对重大事务进行 集体决策,校长在全面领导办学活动和行政工作时 执行党委集体决策,独立行使管理职权。章程体现 了共同治理的原则,明确提出要加强学术权力、民 主管理与监督权力、社会参与权力。章程充分体现 了以师生为中心,对师生的权利作出有力保障。
  新章程为学校办学理念的落实、治理结构 的完善、办学活动的规范提供了依据和指引。此 后,学校以章程为核心、以校内统一为原则的制 度体系逐步完善起来。 推进教授治学 学术研究有自己的规律,把学术事务交由 学者去负责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特征。学术 组织是学者履行职责的学术机构,而校学术委 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权力、推进教授治学,学校 2013 年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重构校级学术组织 体系;组建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委员 会、教学委员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师 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 2015 年,为优化工作机制,学校以专门委员会换 届为契机,将原“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委员会”更 名为“科学研究委员会”,主要职能转为咨询、审议 学校科学研究等相关事务,原学科建设审议职能 统一纳入校学术委员会。2017 年,根据国家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华东师范大学章程》,学校对学术 委员会章程体系进行了修订。学部院系学术组织 逐步建立健全,运行也越来越规范。
  学术组织体制机制的优化,确保了学术权 力的有效行使。第七届学术委员会自组建以来, 已经召开了8 次工作会议,讨论议题30 余项, 参与了学校章程、“十三五”规划、一流大学建设 方案、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方案等学校全局性、战 略性规划方案的研制过程, (下转第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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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第1 版)对学校财务预算、985 建设经费管 理办法、学科建设经费分配、教学科研实体单位 考核等重大事项、制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对工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地学部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成立方案等进 行了有效指导。
  各专门委员会也积极履行了职能,有效促 进了相关领域事业的发展。学部院系学术组织 也在单位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是学校章程赋予 广大师生的重要权力,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 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学校科学发 展、师生共同成长的重要途径。
  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机制逐步完善。第七届教代会召开3 次会议,除了 审议校长所作的学校行政报告,还对学校章程(修 订草案)、实体院系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校园道 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重要政策制 度提出了意见建议。学校还积极推进学部院系二 级教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华东师范大 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创新开发了《教代会提 案系统》,实行“提案工作365”,实现了提案系统电 子化、提案工作全天候。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民主权力的行使,不断完 善团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制 度,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服务 能力。与此同时,学校还不断拓展学生参与学校 管理的渠道,建立了校领导午餐会、学生校长助 理等制度。特别是学生校长助理制度,实行三年 以来,已成为学校和学生之间坚固顺畅的沟通桥 梁,使学生有效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高校正慢慢成为社会发展变革的参与者、 引领者、受惠者。服务好社会发展、办好人民满 意的教育、集聚更多发展支持力量,迫切需要学 校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理事会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 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 程(试行)》,要求高校完善治理结构,成立理事 会。2015 年,学校成立理事会筹建工作小组,研 究制定《华东师范大学理事会章程》。2016 年, 学校在全国高校中较早成立了理事会。首届理 事会由学校举办方、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党政 领导,学术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 表,支持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地方政府代表、企 事业单位代表、校友代表、校董代表等组成。
  发展咨询委员会是学校探索建立的一种新 的社会参与机制。发展咨询委员会成立于2013 年,由关心支持华东师范大学事业发展的各界 知名人士组成。其主要职能是为学校发展规划 和重大改革提供咨询意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 供机会和协调资源。迄今,发展咨询委员会已召 开包括成立大会的4 次会议,就拓展学校与政 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凸显领先学科优势、争取办 学资源、扩大学校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良计善策, 开拓了学校服务社会的新视野。
  校友永远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2013 年10 月,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正式被 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为了用好校友资源, 学校制定了《华东师范大学校友联谊会管理 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捐赠表彰奖励办 法》。目前,校友总会下已经建立国内校友联 谊会、海外校友联谊会、院系校友联谊会近 80 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校友总会、各地校 友分会、院系校友分会为主要架构的校友会 组织体系。组织的健全完善,为校友在学校 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发展规划部)